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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一致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的补偿

2022-03-05
你可以作为申请人向现在所在的生产经营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第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本市和外地均未给外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外地农民工在本市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外地农民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作为申请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认定为工伤的外地农民工,其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费等按照本市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你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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