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不同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骗取贷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罪名。刑法第175条规定的多种犯罪之一,贷款诈骗罪是《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二者的客观方面不同。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四)其他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2010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立案起诉。此前,公安部经侦局已于2009年率先作出《关于骗取贷款罪和非法发放贷款罪立案追诉标准的批复》,其基本精神与上述规定一致。但是要注意这个解释的可追溯性。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两高》和《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的规定》确立了无旧从新,有旧从旧从轻的做法,规定司法解释实施前已完成的案件如果没有错误就不会改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8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