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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终止时,有书面协议处理合伙财产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出资额相等的,应当酌情考虑大多数人的意见;合伙人出资额不...
计算内部损失或盈余部分,按协商比例或投资比例分担损失或分配盈余后,可返还投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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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你中途退出,你将违反合同开店。总的来说,没有明确的规则。这取决于如何协商。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2)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解散。
你的表述有歧义。合伙开店,他是法人代表。合伙制企业没有法人代表这个概念。除非你们俩搞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有限公司的话,你想撤很容易,可以对内对外转股。如果你们搞的是合伙企业的话,那么应该有书面合伙协议,其中应该规定了如何退伙等内容。 合伙企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如果你提出退出,合伙人达不到法定人数,应该进行清算,并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这要看你退出合伙时与合伙人怎么约定的,更得看你在加入合伙后在2007年退出合伙时,你们当时的投入和利润及亏损情况,最主要是退出合伙时的约定,如果退出合伙时,你们提出了将投入退还给你,以后赚赔与你无关,这样以后的事就真的与你无关了,但是约定当时最好不存在亏损,否则这种约定只能对你们俩人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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