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缓刑的判完的地方还用再回去原籍执行吗

2022-07-24
不是必须的。缓刑罪犯原则是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这样方便和有利于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而且缓刑罪犯未经监管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的,是有可能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 (1)A城市落实执行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所以如迁居到B城市,需向负责考察的A城市公安机关申请,获得批准后才可迁居。 (2)B城市落实执行到该公安机关报道时,说明一下迁居的情况,一般来说应该没有什么手续!罪犯的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时候,公安机关容易产生相互推诿的现象,都有理由不接受对缓刑罪犯的考察,导致法院宣告缓刑判决无法落实缓刑执行。甚至个别公安机关为解决缓刑罪犯脱管的责任,推出“只见文书不见人不予接收”的作法。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