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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客观方面包括五类行为:一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
销售假药罪是指销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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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1、非法经营假药: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如果非法经营的是假药,可以适用该条法律处罚。 2、根据你的描述,不属于非法经营药品。你涉嫌非法开局增值税发票。
按照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假药”是刑法的规范用语,销售假药罪的假药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来理解。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本条所称假药,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可见,刑法没有直接界定某种药品或者非药品是否属于假药,而是需要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假药的规定加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假药的法律内涵及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该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其次,该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由此可见,刑法上的“假药”相对应地也包括了以上假药及按照假药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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