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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夫妻一方重病的情况下,另一方不支付费用的,重病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且还可以依法主张分割财产。分割必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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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重病另一方不拿钱的,重病的一方可以: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2)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重病另一方不拿钱的,重病的一方可以: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2)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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