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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八条[非法出售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四款)]非法出售...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故意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1.行为人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非法利益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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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一般以营利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出售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各种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发票的管理规定,扰乱经济管理的行为,犯罪对象只能是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违反国家发票管理的规定; 2、非法出售合法持有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3、扰乱经济秩序; 4、以牟利为目的。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表现上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出售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仍为牟利而出售,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六十六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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