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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
可先申请补办结婚证,被办结婚证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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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况处理,若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结婚,但没有结婚证,则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只需要补办结婚证,则婚姻关系从事实婚姻存续。若在这之后结婚,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不存在起诉离婚的问题。若是结婚证丢失,则可以去民政部门补办。
1.如果只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拿着另一方的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 2.如果双方的结婚证都丢了的,则需要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再到法院起诉离婚。
首先补齐结婚证,法院离婚程序:写民事诉状,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庭审查后,缴费;、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法院排期开庭,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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