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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相关规定,双户口注销后结婚证,一般办理结婚证既需要户口本,也需要身份证。户口被取消,但身份证是有效的,你现在的户籍在哪里,就用现在的户口办...
应由配偶本人亲自办理: 1、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与之对应的身份证,去该户口本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书面说明双重户口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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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婚姻关系还是有效的: 1、当事人因双重户籍而被注销户口的,夫妻双方可以带上本人未被注销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结婚证等; 2、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换领结婚证,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1、不能办理该项: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只能注销后办理的户口本及对应的身份证,不能选择”销“户,被注销后,也不能办理恢复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因双重户口而被注销的户籍,其对应的身份证,是不能恢复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 2、因此,当事人只能凭本人在本地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去对应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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