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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1、工伤认定只是针对劳动关系来认定的,而劳动关系年满16周岁时开始,到退休年纪时结束。 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不能。1、工伤认定仅针对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从16岁开始,到退休年龄结束。2、《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休的暂行办法》规定,国家法定企业职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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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受理范围如下: 1、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2、因病办理病退鉴定 3、委托鉴定3-1非法用工、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公伤;3-2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委托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3-3因公负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因果关系确认;3-4因公负伤与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关系确认;3-5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3-6法院、劳动仲裁、信访等部门委托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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