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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殴打他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对事件当事人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22-02-28
根据法律规定,结伙殴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包括医药费、误工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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