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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2、对一方无...
1、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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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2、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对于此情况,你方可以要求女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关于抚养费数额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无果,你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鉴于家庭状况和地域差异性,抚育费具有以下特征: 1.稳定收入者,抚育费可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抚养责任时,可适度调高比例,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稳定收入者,抚育费金额可参考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均值,并遵循上述比率计算得出。 3.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适当调整上述比率。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抚养费的给付年限通常截止到子女成年(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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