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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
对于您所关心的交强险赔偿哪些?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 1、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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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险种,如果不投保的话,爱车是无法正常上路的,可是交强险又不是万能的,很多情况下,交强险是无法提供保障的,因此,车主在为爱车投保交强险时必须要提前对此有所认识。那么交强险不赔范围有哪些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水、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 4、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不适用“互碰自赔”的情况中,单方全责事故的解决办法,可以参照之前保险行业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 (一)出险后,仅涉及财产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的,由全责有责方向承保公司报案,无责方不必向承保公司报案。接报案时应提醒客户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或要求自行协商处理的,应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二)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拍摄事故照片,出具查勘报告、定损单,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三)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损的赔偿责任,一律由全责有责方承保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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