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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主要有三种形式:1。农村干部上门集中收缴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户口簿》到村里指定地点办理参与登记,填写《参与人员缴费参与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核,收缴农民个人参与资金,同时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款收据。2、村集体经济支付方式:村负责人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册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填写。总结《参与者缴费参与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核,收缴农民个人参与资金,同时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据。3、农民主动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缴费方式:农民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户口簿》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办理参与登记,填写《参与人员缴费参与登记表》,经办人员审核,收缴农民个人参与资金,并出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据。
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县道、乡道严重损坏或者交通中断时,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复公路、恢复通行。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修复公路、恢复通行的需要,及时调集抢修力量,统筹安排有关作业计划,下达路网调度指令,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绕行、分流。村道的修复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县、乡、村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并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建立村道管护群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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