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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又称主债务人,是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主要是向权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务人请...
第一债务人又称主债务人,是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主要是向权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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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什么是不良债务人的问题。结合银行业不良债务的概念,我们认为不良债务人主要指的是资产状况不良,不一定具备还款能力的。如果债务人具有多次抵押、多方、失去联系等行为,都可能是不良债务人。如果了解到债务人存在以上行为,建议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进行诉讼并申请,避免损失扩大。不良债务人概念能够帮助我们对抗债务人的不良行为。
债务国是国际信贷关系中,资本输入大于资本输出的国家。一个国家成为债务国,并不一定说明这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不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举债虽多,但债务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并不大,尤其是净外债所占比重较小。而且发达国家经济实力较强,外汇和黄金储备较充足,国际收支状况较好,金融体系较健全发达,外债偿还能力强,因此没有发生债务危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远逊于发达国家,在严重的债务面前难以应付,终于在1982年爆发了债务危机。形成国际债务危机的原因是复杂的,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
主债务是相对于抵押、担保、等债务说的,因为后面的这些权利是基于原来的债务产生的,是对主债务设定的担保。所以原来的基于买卖,借款等产生的债务就是主债务,因为抵押等产生的的是从债务。主债务与从债务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主债务就不发生从债务,没有从债务也就无所谓主债务,从债务对主债务起着担保作用。因此,一般来说,主债务与从债务之间不具有牵连关系。从债务不成立和无效,并不影响主债务的存在和无效。但对此亦应作具体分析。如违约金的债务是双务合同中的从债务,与主债务之间并无对价关系,因此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损害赔偿债务,系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后应承担的,与主债务之间具有对价关系,因此,可以就损害赔偿债务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第八十三条留置担保的范围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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