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汽车并非总处于运动之中。当它们处于静止状态时,就要占据一定空间。汽车越多,占据的空间越大。在城市中心区,人多车多空间少,停车场与汽车数量很不...
1、所谓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2、从经济学角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典第43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此处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 刑法典第43条第2款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离象路途较远的,可以累积使用假期。此处所谓“酌量发给报酬”,既不是不发给报酬,又不是同工同酬,而是根据犯罪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表现、技术水平和生产收入情况等,发给适当的报酬。
如果申请延期鉴定,没有获批,拒不到场,则鉴定终止。 第十一条: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次鉴定终止: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鉴定的; (二)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
1,病情稳定后先去做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2,根据工伤等级协商赔偿、补偿事宜。 3,协商不成委托律师走诉讼程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