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后一方的债务,不需要来共同承担的,由债务人自己承担...
你用个人财产为丈夫偿还他婚前债务50000元,这是一种赠与行为。他接受,意味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在离婚时你请求你丈夫还钱的行为法律不支持。根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一定。《最高院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处理的若干意见》规定: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符合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则无需偿还。
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的,由两人承担连带责任,属于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承担,你所说的事项,除非对方愿意一人承担,是可以的。B
你用个人财产为丈夫偿还他婚前债务50000元,这是一种赠与行为。他接受,意味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在离婚时你请求你丈夫还钱的行为法律不支持。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