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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是,工伤期间是没有营养费的,但是有住院期间的生活费,有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赔偿项目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啊,主要是看这个人到底耽误了多长时间工作,还有他拿多少钱来计算的哦。关于耽误的时间呢,就是看看这个人去看病的那家医院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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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部专家劳务费规定:对于院士,前两天为每天5000元/人次;第三日起,每日3000元/人次;对于高级职称专家,首日为每人每次3000元/人次;从次日开始,每日2000元/人次;对于低级别职称者,首日每人每次2000元/人次;第二日后,每日1000元/人次。 2.内部专家劳务费规定:对于院士,前两天为每天3000元/人次;第三日起,每日2000元/人次;对于高级职称专家,首日为每人每次2000元/人次;从次日开始,每日1000元/人次;对于低级别职称者,首日每人每次1000元/人次;第二日后,每日800元/人次。
误工费赔偿标准的多少由受害人的实际收入决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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