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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地址当事人应根据户口接收方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填写(购房入户的,根椐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详细地址填写); 2、在跨省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可...
我是重庆去年(2006年)的本科毕业生,签了在成都太升南路的一家私营公司,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没能到公司报到就与该公司解约了。不过当时学校已经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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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应以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 1、在当事人迁移户口,并办理了落户手续的前提下,户口本的最新地址,就是当事人的户口迁入地(绍兴); 2、否则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籍的和最新的)等证件; 3、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信息更正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回答:1、如果能在外办综合处找到那些学校开出的证明包括迁移证报道证,但没有落户,这样初步证据可以证明你的档案和户口应当在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如果外办根本连这些证明都已丢失,可到原学校查相关的证明存根,证明你的档案和户口去向;3、关于身份证过期的问题,可先向河北出生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看是否能够办理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4、有学校的相关证明的情况之下,档案应该在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有义务说明你档案和户口的去向,其应当对你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道理很简单,就如同要转去一所好学校接受优质教育,必须先要联系好接收的学校,然后再经过现在所在学校的同意,再带着材料去报到。同样道理,办理户口迁移,就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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