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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遗嘱不具有以下情形一般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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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遗嘱效力可以由法院确认。一般遗嘱人具备立遗嘱的行为能力的,意思表示真实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遗嘱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确认遗嘱的效力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该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场人员签字、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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