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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与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或者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终止法律援助,并责令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受援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人员和案件处理机关。法律援助人员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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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法律援助的资源和需求,以及公民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能力等因素制定,并逐步扩大范围,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开。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调整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负责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的工作人员是事项申请人的近亲属或者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申请人发现上述工作人员与申请事项、或者与被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知辩护的,应当根据不同诉讼阶段将通知辩护公函和采取强制措施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上诉书副本或者复印件送交法律援助机构。通知辩护公函应当载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姓名、涉嫌的、场所或者住所、通知辩护的理由、办案机关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人民法院在强制医疗程序中通知代理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送交通知代理公函;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还应当将强制医疗申请书副本一并送交法律援助机构。通知代理公函,应当载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姓名、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办案机关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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