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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 鉴于...
【法律意见】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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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伤残鉴定的时机1、什么时间能做鉴定受害人治疗终结出院后即可鉴定。实际操作中,大部分的部门选择在受伤之日起满3个月(一般伤害)和6个月(有颅脑神经损伤),才可做鉴定,但是这种3个月和6个月的做法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是惯行做法。公安部制定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何为治疗终结,没有明确的标准,法律亦没有明确的规定。否则,时间长了,伤残级别会降低,甚至构不成伤残了。2、单方鉴定所谓单方鉴定,是没有经过双方协商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二次手术及误工时间等进行的鉴定。实际操作中,鉴定机构一般不接受个人的委托。交警队、律师所委托的没有和对方进行协商确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也往往被视为单方鉴定。但是该鉴定可以作为双方调解的依据,在诉讼中,如果对方不提出重新鉴定,则可以做为定案的依据。3、法院委托鉴定如果起诉之前没有做伤残鉴定,可向法院申请由原被告双方选任鉴定机构,法院采取的方法是受害人受伤之日起3个月(一般伤害)和6个月(有神经损伤)的惯行做法。这样也会造成鉴定的周期比较长,可能会降低受害人的伤残级别。单方委托和法院委托各有利弊,但是我们建议:治疗终结险进行单方委托,如对方不提重新鉴定申请,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使用;如对方提出重新鉴定,因为一般伤残鉴定费用也不大,损失可以忽略,同时,也不会太影响诉讼周期。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这是不对的,评残主要看的是你恢复的情况还有医治医院的病历等材料,与恢复时间无关。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也就是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评残,否则没有评残资格。 伤残鉴定其流程,材料务必遵循合法性,不能够弄虚作假。以上就是ask.com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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