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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要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要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婚姻登记证明才可以; 二、不需要户口本,有身份证就可以了; 三、诉讼离婚的程序: 1、...
您具体是想起诉离婚么,您一直没有领结婚证,一般情况下事实婚姻在实践中按同居关系处理,请问你们是否涉及共有财产的纠纷,孩子的抚养怎么安排,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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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去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肯定要工作日时间才能去立案,且开庭也都是在工作日。2、结婚证不见了可去雨花区民政局开一张婚姻关系证明,他的户口不见了没关系,因为婚姻关系证明上有他的身份证号码。他寄给你的离婚协议可作为你们感情完全破裂的证据,以利于你顺利离婚,你可将该证据提交给法庭。3、被告找人不到的法院立案后会要求你交公告费,传票通过公告送达,长沙这边公告一般是三个月送达,再缺席判决,时间可能会达到六个月或以上。
1、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申请补领结婚登记的,一般要求男女双方均到场进行拍照才能办理补领结婚证。而离婚诉讼往往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才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愿离婚的一方往往不会配合欲离婚的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 这种情况下,欲离婚的一方应如何证明其婚姻关系存在呢?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条第三项,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3、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十五条的规定:婚姻登记处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制定立卷、归档、保管、移交制度,准确掌握本单位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的保存情况。婚姻登记处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相关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因此婚姻登记机关有可能因婚姻登记档案已移交而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婚姻档案存放地。
没有结婚证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起诉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解除。一般同居关系纠纷的析产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种,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情形, 首先,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其次,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最后,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 加盖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存在,当事人可以持该复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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