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调解机构)各区(市)县应当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并接受区(市)县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
(医疗机构职责)医疗机构应当做好下列医疗纠纷预防工作:(一)应当建立完善医疗工作全程质量监控、考核评价、风险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制定医疗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疗机构处置程序)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及时处置:(一)及时协调沟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介入,认真听取患方投诉意见,告知其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途径和具体程序;患方要求协商解决的,推举确定不超过五名代表,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纠纷;(二)组织专家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组织院内专家进行会诊或讨论,并将会诊或讨论的意见告知患方,答复患方提出的各种咨询和疑问;(三)封存和启封相关证据。医疗机构应当同患方代表共同参加,对与医疗纠纷及医疗行为相关的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及时进行封存或共同启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和医疗纠纷调解组织做好以后的调查取证工作;(四)尸体处理。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患者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后四十八小时内进行尸检;不进行尸检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将尸体移送殡仪馆;(五)启动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或出现不稳定事件苗头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所在地卫生、公安等部门,并按照应急预案程序组织实施,防止事态扩大。
(部门职责)卫生、公安、司法行政、财政、民族宗教、残联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在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促进医疗纠纷及时妥善化解。卫生部门负责实施、管理、监督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医疗场所的治安管理,明确现场处置工作程序和方法,依法处理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财政部门应当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所需运行经费、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和专家咨询费等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民族宗教、残联等部门应当在涉及民族宗教、残疾人的医疗纠纷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
(保障措施)市和区(市)县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建立本行政区域的医调委。医调委应当具有必要的工作场所、调解室和工作保障条件。医调委工作所需经费、调解员工作补贴、工作场所和设施等纳入保障渠道,由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2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822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