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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平等是《公司法》规定的重要原则,股东应当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利益;而股东抽逃出资后仍享有股权利益,显然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侵占。在此情形...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由于某种过失造成虚假出资的,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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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就可构抽逃出资罪,行为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2、抽逃出资股东的行为是对其他股东的违约,须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应当补交相应的出资及法定利息。3、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对此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责任。4、抽逃出资股东在履行了补交出资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其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也不应被剥夺。
既遂抽逃出资罪的刑事责任: 1、构成抽逃出资罪既遂的,一般应当承担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抽逃出资金额2%-10%罚款的刑事责任; 2、单位犯本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照个人犯罪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1、涉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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