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第一,受让人是否属于善意。这里的“善意”主要是指受让人不知股权属于夫妻...
夫妻间私自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同时也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分别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指的是房屋产权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共同共有指的是房屋产权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置房屋均无效。共有房产如果想要买卖,通常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第一种,取得共有人的同意依据《》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八条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并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且已经登记的,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需分情况确定。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1条的规定,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则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夫妻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但夫妻另一方可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夫妻另一方可以追回房屋。根据《民法典》第154条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擅自出售共有房屋,损害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即使已经过户,夫妻另一方都可以主张追回该房屋。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卖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即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即应以购房人是否善意、有偿作为条件。同时,对于合同的有效无效也可以引用52条进行排除判断。 1、根据我国《》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购置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不管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夫或妻的名字,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夫妻双方一般对房屋享有共有权。 2、《城市》第37条第4款的规定,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