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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则具有法律效力,情形如下: 1.双方一旦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经过公证或者律师见证的协议,能够规避很多无效的条款;...
一、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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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张对房子重新评估,于法无据。理由如下: 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若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提起诉讼,仅限于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方可得到支持,除此之外之诉讼请求以予驳回。上述时效,仅限于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过了这个时间则不能获得保护。
如果你们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一方反悔,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房产,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如果你们已经办理过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了。
A于2007年6月8日支付B现金30万元,B于当日书写收据一张。A于2007年12月21日、2008年1月3日分别汇付15万元、35万元至B名下银行账户,B分别出具了收条各一份。 金沙江路房屋于2003年办理产权登记,权利人为A、B。该房屋银行贷款目前已结清。 各方观点 A诉称,A、B原系夫妻关系,2007年6月5日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上海市金沙江路房屋归A所有,A支付B折价款人民币80万元。A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后,双方曾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因贷款尚未还清,未办理成功;此后,A还清了贷款,但与B失去了联系。故A请求:依法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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