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因合伙散伙产生的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处理;无法确定比例的,平均分配...
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指合伙人依照出资数额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按份享有合伙企业财产的利益和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份额。具有如下特点: 合伙人的财产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所有合伙人担任;未能由所有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所有合伙人一半以上同意,可以在合伙企业解散后15天内指定一个或多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未在15天内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人。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结算事务;(3)清理欠款;(4)清理债权和债务;(5)清理合伙企业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开店倒闭了的话,可以根据合伙协议解散合伙企业。既然是合伙做生意,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相关合伙事宜,当然就有书面合伙协议。如果在合伙过程中,双方产生歧异、纠纷或者解决入伙、散伙等事宜,均应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经营不善的企业到最后都会解散,但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后有剩余的,依据合伙人出资份额分配财产。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有约定的,按约定分财产。没有约定,协商不成的,按出资分割财产。《合作企业法》第51条合作伙伴退休,其他合作伙伴应根据退休时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结算,退还退休人员的财产份额。退休人员对合作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应相应扣除应赔偿的金额。退休时有未结束的合作企业事务的,该事务结束后结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3,691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