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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的“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2021年独生子女证已经取消,不再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了。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二胎已经完全放开,独生子女证也取消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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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2020年不能办了。从2016年起我国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今后,即使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也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但在2016年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且子女在十四周岁以下的,可及时到当地计生部门补办独生子女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一、2018年能否办理光荣证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二、光荣证有哪些优待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三、政策变化一三十二年不变从1982年起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这一奖励政策,成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记忆。但是,32年来很多省份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二形同虚设我国不少地方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都适当增加了独生子女费的奖励标准,但大都是从每月5元增加至10元,或将享受奖励的年限从到独生子女14岁止提高到16岁或18岁。独生子女费曾给生活带来不小的改善,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至今只具有象征意义,已经失去了当初政策制定时引导群众少生优生的实际意义,这项政策对当前年轻人的影响已经微乎其微了。
国家实行二胎政策后,独生子女证并非不能办理了,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仍然可以办理。至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孩还能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具体怎么办,目前还没有明确指示,要等待新的政策通知。2015年12月27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中提及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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