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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舱的设计实行设计文件审批制度,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XX)负责审批。申请医用氧舱设计的单位,须将设计申请...
办理医用氧舱转让或过户手续的,原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应持《医用氧舱使用证》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原使用单位应将本规定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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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必须向取得XX颁发《AR5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即医用氧舱制造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医用氧舱。
舱体的A、B类焊缝,应按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要求进行100%的射线探伤,照相质量不低于AB级,焊缝质量不低于Ⅲ级。中间隔舱壁与舱体间的角焊缝,门框、观察窗、递物筒与舱体之间(大开口处)的角焊缝,应按JB4730要求进行100%的表面检测,并应符合该标准要求。
医用氧舱制造单位应对所制造医用氧舱的质量负责。医用氧舱制造工作完成后,应进行交收检验,并应向医用氧舱使用单位提供以下资料:(一)《医用氧舱产品合格证书》,内容包括:舱体和配套压力容器的合格证书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容规》的有关规定),医用氧舱各系统检验、调试的报告,医用氧舱所用安全附件和仪器、仪表的产品合格证;(二)医用氧舱使用说明书。(三)医用氧舱竣工图,包括:医用氧舱总体布置图,舱体及配套压力容器总图,供氧、供气系统流程图,电气系统原理图和接线图;单人医用氧舱可只提供舱体竣工图。(四)监检单位出具的《医用氧舱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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