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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规定,离婚后,也没有没有赡义务。 2、如果一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离婚时,另一方可以给一点扶费 3、向法...
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指在男、女双方因恋爱分手或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或女方(一般为女方者居多)自觉为对方付出较多,希望对方对自己的青春损失进行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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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不能索要青春损失费的。但是如果因为对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赔偿可以根据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原因有如下几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因男方有过错,可请求赔偿,不能,不能。 从法律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没有得到直接认可和支持。青春损失是一个民间发展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付出的比对方多; 希望离婚时得到经济补偿。从法律规定的解释适用来看,精神损害赔偿更适合离婚青年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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