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
在我国现行政策中,如果法定继承人生前虐待、遗弃死者,或者犯有非法谋取被继承人财产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还要在民事上剥夺其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故意杀害继承人的; 2、杀害其他遗产继承人; 3、遗弃、虐待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欺诈、胁迫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撤回遗嘱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权可能丧失: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2、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严重妨碍继承人立遗嘱,但有悔改的,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的除外; 其他失去继承权的情况。
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时,失去继承权:(1)故意杀害继承人(2)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抛弃继承人,虐待继承人的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瞒或废弃遗书,情节严重(5)以欺诈、威胁手段强制或妨碍继承人的设立,变更或撤回遗书,情节严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