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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以下供参考:“代位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
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代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第二继承人不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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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这样的,如果仍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则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的,除非该第二顺序继承人与已死亡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代位继承的情况。
展开全部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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