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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养人姓名__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被赡养人__抚养赡养人__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不切...
被赡养人姓名__ 赡养人(及侵权第三人)姓名__ 被赡养人__抚养赡养人__二十年业已尽到抚养义务,并对赡养人疼爱有加无任何亏欠,现赡养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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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 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按事实情况书写即可。如果是在被赡养人所在的居委会,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开赡养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了,调解民间纠纷是居委会的任务之一,那么根据当然推理(举重以明轻),通过提供一个证明为法院解决民间纠纷提供帮助,对于居委会来说也算是调解了民间纠纷。此外,居委会还有办理公共事务的任务,办理一个赡养证明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公共事务。
子女没能力赡养父母的:并不能因此而要求国家来养,对于子女无力赡养老人的,可以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无赡养能力,只限于无责任能力人。因此,不能说缺乏经济实力,或自己体弱多病,或没有时间照顾老人就是无赡养能力。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能力,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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