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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签字:买方签字: 日期:日期: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代理人...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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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这就是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新版购房合同份数实际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实际各方需要协商决定。买方一本,卖方一本,银行一本,备案机构(房管局)一本,一般还会多签2-3份备用!多签的合同通常情况下会在开发商处留用。
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HCM-20-4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自行达销售易或委托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达销售易的存量房(二手房)买卖使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划√以示选定划×以示删除。 四、存量房买卖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双方当事人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存量房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 (二)买卖的存量房巳出租,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殉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书面材料),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到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房产分局)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三)买卖的存量房已抵押,出卖人应当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四)存量房安全条款是本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存量房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买方对存量房安全有异议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五)房屋权属登记有共有人的,共有人应签字盖章。产权人在出售在量房之前,应与共有人(如配偶等)协商一致;出售后共有人再提出异议的,由原产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六)已投入使用的存量房买卖,除存量房交接和权利转移外,原有户口等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的权益,当事人可在附件四中约定。 (七)存量房交接走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存量房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2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八)买受人应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若需贷款的,应先到银行或住房公积金核心咨询贷款事宜。 五、通过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存量房,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应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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