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冀劳社[2000]29号关于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补助标准问题的通知各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
关于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补助标准问题的通知 各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部属驻冀企业、军队企业: 随着物价的调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补助标准问题的通知各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部属驻冀企业、军队企业:随着物价的调整和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现对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补助标准问题的通知如下: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按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计发。二、企业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按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三、离退休及按国发[1978]104号和冀劳[1998]47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也按上述规定执行。对本企业平均工资不便计算的,以本人基本离退休(退职)金标准计发。四、上述费用仍在原支出项目列支。离、退休、退职、因工致残1-4级退出生产岗位的人员,并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有关待遇的,此费用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其他人员由原开支项目列支。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月起执行。
网上有相关规定,请参见《关于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和一次性抚恤标准的通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冀劳社[2008]5号)和《关于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补助标准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冀劳社[2000]29号)两个现行规定,再到社保中心具体咨询。因为各地执行省政府的规定有时会打折扣,还有可能现在执行了新的标准,有时内部文件或会议有规定,但一般人看不到这个内部文件和内部会议规定。
一、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其丧葬补助费,不分年龄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三、企业离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离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待遇支付:(一)丧葬费按600元一次性发给。(二)一次性救济费按10个月本人基本离休金(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发给。(三)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居住在市区内的(含开发区、乡镇)的,每人每月补助110元,另发给物价补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551人已浏览
1,227人已浏览
7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