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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包括:1、商品房号、房屋类型及其建筑面积;2、房价及计算方法;3、签订正式购买日期;4、处理一方未履行的问题;5、开发商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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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2、房屋基本情况(含位置、面积等);3、价款计算;4、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限约定;5、定金条款。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11)解决争议的方法;(12)违约责任;(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除了后三项外,其他各项原则上不能缺失,否则不应认定为买卖合同。
下面为大家解答购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应: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是可以要回来的。2001年6月1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认购金不等同于定金。认购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必经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是你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时交的预付款。只是约定你需在指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合同,约定开发商在指定期限内不得将此房转卖他人、加价等,认购金可退也可不退看双方约定。当时只给了你一张收据,但是并没有签认购协议之类的任何协议或者合同,即使收条上注明了这一点,但单方面签字的收条不等同于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建议你赶紧找开发商协商,千万不能妥协。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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