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二、判处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犯...
一、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二、判处死刑(含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和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从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四、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主刑管制的期限相同,并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4)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以下四种情形:(1)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2)当死刑缓期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当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3)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4)判处和控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控制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4人已浏览
682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2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