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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你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用他们公司老板名下的一套房产抵了工程款这个么,请问当时合同约定房子不是是抵押是买卖是么?银行已经用其房子抵押。 按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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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双方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双方准备材料卖方:(1)房屋所有权证(2)土地使用权证(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4)婚姻状况证明等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婚姻状况证明;无房证明等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后到房管局取“存量房买卖”的号排队等候,并在此期间双方需要填写相关的资料。《存量房买卖合同》需要填写交易价、交房日期、违约金等等,双方可以商定好。然后会打印各种协议和合同。并签字按手印等。之后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此时需要评估公司(均为指定资质公司,银行也会推荐)对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买卖双方带着评估报告等全部资料交给银行,双方再签订一些合同和协议后就等着银行审核和放款。放款后,卖方去银行办理所放款的监管手续,拿着手续再去银行办理存款凭证;有了存款凭证后就可以向房管局上交相关材料换取一张收件收据,8个工作日内审核,收件收据交给银行,由银行去领他项权证;期间要去交房屋契税,带着相关材料去审核交契税(不交契税是不给领他项权证的);银行领到他项权证后会把收件收据归还给你,待8个工作日内换取房产证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个人住房款变更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的称为“换按”。目前要求先清偿银行贷款以后,下一手买家才能向银行申请转按揭贷款。转按揭的办理程序是:(1)借款人向银行提出转按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①《房屋买卖合同》原件;②原借款人或房屋买卖中介机构出具的新借款人首付款收据,首付款金额不低于购房款30%的比例;③新购房人个人资料。(2)如银行审核同意,银行与新借款人签订新的《个人购房抵押借款合同》。(3)新借款人办理贷款保险手续。(4)办理原贷款抵押登记注销、购房买卖合同登记和新贷款抵押登记生效等变更登记手续。(5)抵押登记手续办妥以后,银行发放转按揭贷款。(6)银行将原借款人的贷款保险单正本交原借款人,原借款人自行办理退保手续。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购房抵押借款合同》
房屋买卖可以转按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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