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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答: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四)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来我局相应基层所申请土地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可由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取得。
补办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提供房屋产权证及最初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所有资料,写一份权属来源证明、去国土部门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指界通知书、地籍调查法人证明书、指界委托书。要与四邻指界,签字盖章。以上手续都应由第一任房主来提供办理,现房屋已转让,原房主还应提供房屋过户档案。土地证书办到原房主名下后,再与现房主进行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二手房土地证丢了怎么办,原房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国土规划局查阅原来的办证档案,将档案复印,然后凭档案登报挂失。现房主可凭报上所登遗失公告,携带房产证及房屋相关证明材料,到房屋所属分局直接办证到名下。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土地证,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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