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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
关于鉴定的申请,可以参考以下:一、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填写工伤申请认定表,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二、因工伤申请劳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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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申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要带上认定书和医院证明、病理介绍等材料。
申请书是劳动者申请所提交的必要材料,应包含如下要素: 1、申请人即劳动者:姓名,性别、民族、等个人信息。 2、被申请人即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3、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哞哞时间受伤为工伤。 4、事实及理由,可以简要描述:何时入职某公司,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伤,被某医院诊断为某某症状等。 5、申请人签字、日期。
伤残鉴定程序1,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2,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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