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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犯罪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人身权利犯罪,分别有故意杀人罪、、、、和和奸淫幼女罪。另一方面是财产罪,有抢劫和。校园暴力犯罪的主要表现是...
校园暴力的犯罪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人身权利犯罪,分别有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侮辱罪和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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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软暴力指,非肢体接触而从心理上进行伤害,造成受害者自暴自弃,厌学,甚至放弃生命的严重后果,与体罚和罚站、罚写作业、罚劳动等变相体罚式的“硬暴力”相对应。 主要包括过重的课业负担、分数歧视现象、“心罚”的教育方式等三个方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校园暴力的犯罪涉及两方面,一方面是人身权利犯罪,分别有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侮辱罪和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另一方面是财产罪,有抢劫和敲诈勒索罪。 校园暴力犯罪的主要表现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主的犯罪,有时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它的犯罪主体一般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其他犯罪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7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39条规定:“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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