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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一条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简单来说是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也就是说拘留所的工作人员上班之内,但一般情况都是早上点左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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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一般是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在下午1:00-1:30还放一批。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 2、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因此,刑事拘留最长37天后,可以有以下处理结果:第一,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二,释放。针对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况,即没有证据证明或证据不足以证明涉及的罪行。第三,也是释放和行政拘留。这一点说明,可以折扣,不需要再执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四是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没有必要逮捕和证据不足,需要继续调查。因此,刑事拘留期满后,不一定会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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