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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不抵债的,应当依法申请破产、清算、解除破产程序。《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资不抵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管理人...
清算是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以后清算组参与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程序。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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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结束后,公司一般不能取消。但除非公司没有债权和债务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成立清算小组,清算债权和债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资不抵债不必进行破产清算。 1、《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七条首次建立了公司强制清算中的协商机制,主张清算组与债权人达成协议解决债务清偿问题。 意思自治是民商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所有债权人与清算公司就债权清偿达成和解; 债权人处分民事权利的行为,在不涉及他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应当承认其效力,不予干涉。 二是不顾当事人自治,强行转向破产清算,只会增加清偿债务的时间成本和费用,对债权人的利益尤为有害; 第三,和解协议的成立和履行意味着公司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即不存在资不抵债需要破产清算的问题。 3、因此,解散清算中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的,除非转为破产清算。
公司清算时可以申请撤销清算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相关延伸】 问:公司注销的流程? 答:1、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2、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4、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5、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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