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强制传唤。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4条的规定。 2、强制拘留。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的规定。财税。 3、强制履行。如《兵役法》...
1、公安机关对于案件当事人所作出的强制传唤行为是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范围的。 2、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对拒绝执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滞纳金;分配存款、汇款、拍卖、扣押场所、设施、财产;消除障碍,恢复原状。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644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