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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保障性住房要满足的条件,以山东济南为例,说明如下: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一)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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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7、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8、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9、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一、每个住宅困难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宅或申请货币补助金。已婚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房屋保障。二、住宅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家庭申请时,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持有市户口的单身居民申请的,应持有市户口(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不超过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宅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宅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市没有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己住宅的住宅区的,或者在国内的居民没有申请保障性住宅的情况下(六)三、住宅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所有家庭都应具有市户口。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五、租赁保障性住宅的住宅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由于经济原因支付租金确实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支付,减免支付或免除租金。申请延期支付、减免或免除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方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六、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划分为同人居住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有关部门,每年根据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经市政府批准执行。
1、每个住房困难的家庭或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房,或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申请租赁经济适用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前连续两年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租赁收入线标准;(3)家庭财产总额或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租赁财产限额;(4)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房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5)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3、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在本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1)。家庭成员因学习、服兵役而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前连续两年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但子女作为家庭成员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符合规定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未出租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一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自有住房保障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二条例第一款以外的,可以按照本市规定或者其他条例第三年内单身住房建设用地区的条件计算。5、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难以缴纳租金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免缴租金。申请缓缴、减缴或免缴经济适用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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