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中从事领导、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如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公司、企业的经理、厂长、财会人员以及其他受公司、企业聘用从事管理事务的人员。无论是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相关法律中规定的都为特殊主体,但很明显,这二者的犯罪主体是不同的。前者往往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有编制的,受贿罪,无编制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为5年以上。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刑辩律师辩护,申请取保候审,争取减少刑罚或缓刑,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无罪辩护。一旦错过最佳时间,笔录证据固定、检察院逮捕,再想做罪轻辩护、申请取保候审就基本不可能了,这是非常严重的,切莫因小失大。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安侦查阶段,在本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向公安了解情况,最主要就是申请检察院不逮捕当事人,案件存疑的,提出公安撤销案件。第二阶段为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在本阶段律师可以阅卷,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同时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改变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存疑的,可以提出检察院不提起公诉的建议。第三阶段为法院审判阶段,在本阶段律师可以阅卷、了解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以及开庭为当事人辩护,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提出当事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辩护理由,以达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审判的效果。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30万的数额判处缓刑可能性不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2人已浏览
436人已浏览
467人已浏览
3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