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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的法律

2022-09-16
事实收养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三个点,其中包括了孩子已成年,或者双方通过的调解从而解除关系,但解除关系后,成年被养人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事实收养关系解除:一,你与孩子的情况构成事实收养关系,而且你的孩子已经是成年人,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就是说,你们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订立协议解除这种事实收养关系。但是,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关系的登记”。这一点应当引起你注意。二,《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还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是说,如果你们就解除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就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看是否达到了《收养法》规定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标准,如果达到了就会判决解除收养关系。三,《收养法》第三十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如果养父母,既不缺乏劳动能力,又不缺乏生活来源,养父母也没有这个要求,则可以不给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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