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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以感情为形式的财产诈骗,建议您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主张赔偿。对方的身份信息是否能够确定?如身份证、车牌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
法律上并没有关于感情诈骗罪的规定,在刑法中也没有感情诈骗这一罪名。如果行为人通过感情欺诈骗取受害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可以按照一般诈骗罪追究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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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如果感情纠纷中存在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会立案。
法律上没有规定感情诈骗罪,感情诈骗可能涉嫌诈骗罪,一般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元。感情诈骗是从对方的出发点来看的。1、如果对方本着想要玩弄你才进行各方面交流,这就是感情诈骗。2、物质上的需要,他为了你的财产,或者只是想满足一下欲望。3、带有复仇情绪的。用花言巧话,口密腹剑,博得对方的爱,后用这种卑鄙的爱使对分失去警惕,而非法套取对方的大量财物,当对方醒误时以为时晚矣,诈骗是一种主动进功对方方式以假军官大老板,大学生,公司总经理等取得对方信仼而骗取巨额财物。感情诈骗者用精神,情感,用的是语言感情手段骗取对方的爱使对方迷惑深陷感情缠绕不能自拔献岀巨额财产。其罪更甚于诈骗罪。
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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