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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本人去办理.要是代办的话,需要去公证处开个委托他人办理的公证信才可以办理.要是房产证是夫妻共有的直接办理更名.但有些地方是不办理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并不是必须本人前往,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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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本人并不是必须到场。本人不便时,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办理房地产证明书一般要求当事人自己出席。除非有特殊原因,如疾病、年龄不便等,否则可提供许可证书和相应证明书,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自己出席。办理房地产证明书所需资料:(1)购房者已婚①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原则上需要验证原件)②结婚证明复印件(带原件验证)③双方哪一方不能出席处理,需要提供私人印鉴,委托第三方代理时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私人印鉴(2)购房者单身(本人必须出席,不能代理)①身份证明复印件(带原件验证)②户籍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验证)③单身声明书(3)购房者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验证明书),不能提交原件验证明书)②户籍证明书,需要提交工商的复印件。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家人只需要书出具一份放弃继承你爷爷遗产中该房产的证明即可,将证明原件交寄给你奶奶,则你奶奶可以依法享有该房产中你爷爷份额的全部继承权,之后持你爷爷的死亡证明及你们放弃遗产的证明依法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证更正为她一人的名字,之后她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直接将该房产转给小儿子,办理变更登记即可。因为法律规定继承的房产再次处分,必须首先办理变更登记,所以你奶奶只要去办理两次变更登记即可,没有必要办理公证。公证一般是进行遗嘱公正,即当时不产生房产变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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